中共泸县纪委泸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全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根据市纪委监委有关部署,年3月至10月,泸县纪委监委将对全县住建系统资金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依案监督”工作。现将监督检查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对县住建系统年1月以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保证类资金等方面预算编制外资金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管理制度方面:代收对象和标准是否明确,资金管理是否建立制度、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资金代收方面:是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取、代收款是否按规定开具票据。

资金支付方面:申请退款资料是否属实完备,是否按程序审核拨付,是否存在代为退款现象及代为退款是否属实,是否对完清项目及时清理。

资金安全方面:账户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按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方面:代管资金账务处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定期清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问题。

1.来信请寄:泸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2.来访请到:泸县玉蟾街道西苑路17号

3.来电请拨:-

4.举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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