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年专任教师招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建院校,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获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先进社科组织”“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绍兴,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袍江新区。校园面积余亩,总建筑面积14.6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图书馆藏书68.1万册。设有农业经济管理、烹饪旅游、艺术设计、汽车技术、财会金融、经济贸易等六个系和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全日制在校生近人,教职工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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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聘计划截至年12月31日前有效,一经发布所有岗位均可接收报名,开考时间根据学院总体招聘工作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详见学院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公告。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回国人员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予同等待遇的统招统派的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有必要,可能予以适当放宽;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应聘者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到报名邮箱:zjnysm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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