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都是天使!
希望能为更多的先天畸形患儿带来福音,不要因为经济问题而放弃治疗。
为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医院成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医院小儿外科是该项目主要诊治科室,救助项目病种名单中大部分疾病可以在我科得到救助。
一、救助对象: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详细病种见《病种名单》)。
2.年龄18周岁以下(含)。
3.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
4.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元(含)。
二、资助标准:
医疔费用补助范围: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元—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自付部分超过元(含)、小于元的,补助额度为元。
2.自付部分超过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0元(含)。
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