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人账户
紫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
个人账户合并及清退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7号)的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对我县未合并及清退个人账户的名参保人开展个人账户清退工作。
陈辉等人,长按识别下文